每一年,都有數以百萬計的移民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來到美國——有些人是為了短期工作,而有些人則是希望獲得永久居住權,追求屬自己的美國夢。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點:希望自己和子女過上更好的生活。
無論是什麼原因促使他們移民美國,很多移民皆與原籍國保持著經濟上的往來。有些人在來美之前已經積累了相當的財富。很多移民存在誤解,認為他們在移民美國之前積累的財富無需在美國納稅,或者只要不把錢帶到美國來,就無需在美國納稅。但是,這些理解是不正確的;如果在移民美國前對相關規定沒有正確的理解,可能會付出不菲的代價。
美國可謂是稅收制度最複雜的國家。新移民可能會意外發現,美國稅務居民身份與移民身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。成為稅務意義上美國居民的個人,在世界任何地方獲得的收入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,無論資產是否是在取得稅務居民身份之前獲得都一樣。更需要注意的是,海外資產獲得的某些收入需要遵守特殊的規定,產生的稅負高於美國資產獲得的收入的稅負。此外,對於海外資產和交易還有諸多報稅要求,如果未能遵守,可能會被處以高額罰款。
美國對於財富的轉移也進行徵稅。在個人有生之年或過世之後,若轉移超過一定金額的財富,就需要繳稅。如果移民人士在來美之前積累了大量財富,美國的遺產和贈與稅可能會嚴重削弱將這些財富傳給下一代的能力。免稅額度有限,可能不足以使所有財富都享有免稅待遇。超出免稅額部分的財富需要繳納稅率高達40%的贈與或遺產稅。
無論是美國所得稅、遺產稅還是贈與稅,要想儘量降低應繳稅款,提前規劃都至關重要。最為有利且靈活的規劃時機是進入美國之前;一旦進入美國,可供選擇的餘地將變得有限。